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0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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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的通知

2020-03-07 22:02:26   来源:国家卫健委   

 

 

  在疫情低风险地区或疫情高、中风险地区转为低风险地区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合理有序安排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减少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排队聚集。医疗卫生机构对企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要实行“一企一案一策”,加强内部消毒和环境卫生,严防机构内感染事件发生。

  四、开展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帮扶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对疫情防控力量薄弱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工作,组织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有条件的职业病防治院所等技术支撑机构,合理调配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设立疫情防控咨询电话、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对属地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点对点”帮扶指导,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技术支撑机构要根据国家发布的企业疫情防控相关规范、指引和指南,制定具体的指导帮扶手册,强化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增强指导帮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外出务工和返岗农民工提供疫情防控咨询服务。鼓励学会协会和其他社团组织积极参与对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帮扶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疫情防控能力。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情况,深刻吸取复工复产过程中已发生的聚集性疫情事件教训,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纠正和整改;对防控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聚集性疫情发生的,要依法严厉追责。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