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9日       来源:省经信委网站      阅读:1462次

湘经信中小企业服务〔2015〕99号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经信委,委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按照工信部和省政府的部署,决定继续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现将《湖南省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9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印发
                         
                    
 湖南省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营造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环境,实现稳增长、调结构双重目标,现就实施2015年 “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作出如下部署: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及全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为重点,以“帮扶小微稳增长,服务创新促发展”为主题,以“政策促进,融合发展,资源共享,优化服务”为主线,更加注重改革创新、转变职能,激发全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政策宣传,抓好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突破一批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新产品,转化一批技术成果;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全面建成省、市、县及重点产业园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响应快捷、协同服务的平台网络,年服务小微企业2万户以上;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创业报告等主题活动100场(次)以上;培训中小企业员工和管理人员5万人(次)以上;举办省级市场开拓及服务对接活动5场(次)以上;支持担保机构为50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中小企业融资超市服务企业6000户以上;逐步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制度,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三、活动形式
    “专项行动”将继续围绕政策落实、市场开拓、投资融资、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管理提升、舆论宣传等方面组织开展服务活动,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人员素质、增强市场开拓能力、提高配套协作水平。活动以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纽带,专项活动为节点,服务机构推送服务为常态,点面结合、集中活动与线上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各类服务资源优势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信息交流、服务展示、服务对接、服务交易的作用。各市州、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特色的服务活动,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四、重点工作
    (一)狠抓政策落实,营造稳增长促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及时解读和宣传国家、省各项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各市州和省直管县经(工)信部门要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宣讲、创业报告等专场活动1次以上,全省受众人数20000人次以上,使中小微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用足政策。
    二是研究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和完善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
    三是充分发挥省经信委与省工商联厅际合作机制作用,跟踪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客观反映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
    四是充分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交办、督办制度,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五是广泛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推广优秀创新创业、转型升级、服务企业的先进典型,交流经验,提振信心,营造氛围。
    (二)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服务能力。
    一是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加快实施“135”工程的意见》,力争全省两年建设100个创新创业园区、3000万平米标准厂房、引进5000个创新创业企业。重点支持30个以上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认定一批省级创业基地,加强创业辅导,提高孵化培育能力。
    二是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完善省平台和第一、二批窗口功能,完成第三批窗口建设,继续推进县、市、区窗口建设,帮助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建设“微窗口”、“微官网”、“微商城”,全面建成并开通平台网络。加强平台网络宣传推广,确保年底集聚服务机构1500家、企业2万家以上。出台《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行管理办法》,规范、引导中小企业平台网络和服务机构服务活动。依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展服务信息报送、服务绩效考核、服务质量跟踪评价工作,不断增强平台网络服务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核心服务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核心服务机构认定和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作,加强我省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湖南省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的动态管理,鼓励和引导示范平台、核心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是多途径、多手段解决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小微企业用工难问题。继续举办大学生百日招聘活动,积极支持招聘平台建设、举办招聘活动,在中小企业平台网络建立人才信息发布、对接机制,搭建人才供需桥梁。
    (三)加强两化融合,提高小微企业创新能力。
    一是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辅导活动,加强与湖南电信等机构的合作,建立“湖南智慧企业”云平台,鼓励中小企业使用办公协同、电子商务、外勤管理、手机监控等信息化应用产品与服务。以智能制造为重点,支持小微企业智能化、柔性化、网络化、专业化发展。
    二是实施“311”工程,加强创新驱动。组织30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100项重点新产品推广、100项重点专利技术产业转化活动;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公共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辅导和咨询服务,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三是继续开展湘品湘企网上行活动。利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湘飘天下》平台,集中展示和推广湖南名品名企,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和产权保护能力。
    (四)加强小微企业培训和管理咨询,提升中小微企业管理水平。
    一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以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全面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深化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战略合作,组织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年内各举办一期一年制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以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目的,支持各市州结合自身需求,开展与省内外知名院校的战略合作,年内培训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不少于500人次;以增强中小企业服务能力为目的,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多形式开展员工培训,培训人次不少于4.5万人。
    二是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腾飞杯”管理升级活动。继续征集优秀管理咨询机构,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管理辅导服务活动,加大对管理咨询项目补助,引导和促进2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精益生产、创新商业模式。
    三是继续开展“2015小微企业携手行动”。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家对小微企业开展“义诊”,帮助一批小微企业管理走上正轨。
    (五)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
    一是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建立规模为5亿元的代偿补偿资金账户,推动再担保机构积极开展比例分担为主的再担保业务,发挥再担保的增信分险作用。积极推动和指导县级担保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对担保、再担保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扩大担保服务范围和规模。
    二是继续深化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一批县、市、区政府、园区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与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机构合作建立统贷平台,创新政、银、企合作模式,切实解决区域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加强与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合作,切实做好中小企业联名卡的发放工作,争取发卡企业大幅增加。
    三是加强中小企业融资超市建设。新建10个以上融资服务站,新增注册企业3000户以上,为9000户以上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指导、对接服务。
   (六)举办境内外系列对接活动,帮助小微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一是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走出去。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参加非洲、中东、东南亚等境外展览展销和投资贸易考察活动,帮助本土企业扩大境外销售和投资,化解过剩产能,提高外向度。
    二是组织5场以上产业对接会。3-5月,举办“百家零部件企业走进重点整车企业”对接活动,深化汽车产业整车与零部件企业、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对接,实现整车带动、配套跟进、协同发展。5月,举办集成电路专题对接会,落实国家、省关于集成电路产业政策,推动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8月,举办LED产业对接活动,推动我省LED产业上下游合作对接,信息交流。9月,举办湖南省食品产业对接会,展示企业形象,推介名优特色产品,促进产品销售。10月,举办移动智能终端及配套产业对接会,促进我省移动智能终端及配套产业合作对接。
    三是组织中小企业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展示我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特色技术、特色产品,加强合作和销售。
    (七)多措并举,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一是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对省本级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数削减20%;取消和停收一批收费项目,降低部分涉企收费标准,对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减免。
    二是严格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决定的双重作用,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三是完善企业负担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设立湖南省减轻企业负担投诉举报中心,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全省各地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制定《减轻企业负担投诉举报查处制度》,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运转顺畅的企业负担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完善企业投诉处理流程,确保企业投诉有门、举办有果。
    五、进度安排
    2015年3月,启动专项行动,印发实施方案。
    2015年3-11月,按照实施方案开展专项行动。7月,组织开展中期督查。各市州在7月10日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2015年11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各市州于11月10前将专项行动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处。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经信委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的认识,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责任意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进度安排,把扶助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请市州将专项行动方案及联系人于4月1日前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2、完善工作机制。各级经信委要加强专项行动的调度与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各项活动开展情况,收集建议和意见,通报活动情况、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小微企业发展困难。省经信委将组织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年中督查、年度考核。
    3、加大政策支持。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创新支持方式,促进服务机构和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扶助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市州、县市区政府财政资金要向小微企业倾斜,加大对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增加公共服务。
    4、充分整合各方服务力量。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合力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困难。要积极动员和依托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化服务机构,发挥其熟悉企业、组织企业的优势,提高专项行动服务针对性、有效性。要依托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组织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点对点专业服务,及时满足小微企业个性化服务需求。
    5、加强舆论宣传。将通过《湖南经信》、《经信快报》以及《湖南中小企业》和省会新闻媒体在省中小企业网开辟“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专栏等,加强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各市州经信委也要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委内分工安排
       
重点工作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牵头处室
一、狠抓政策落实,营造稳增长促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政策宣传。 法规处、综合研究室、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二)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三)发挥厅际合作机制作用,跟踪政策落实。建立督查、督办和交办制度。
(四)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交办、督办制度。 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五)大力宣传、推广优秀创新创业、转型升级、服务企业的先进典型。 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综合研究室、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二、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服务能力 (一)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二)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 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三)发挥示范平台、核心服务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四)解决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小微企业用工难问题。 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三、加强两化融合,提高小微企业创新能力 (一)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建设。 信息化推进处、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二)实施“311”工程,加强创新驱动。 信息化推进处、电子通信产业处
(三)开展湘品湘企网上行活动。 信息中心
四、加强小微企业培训和管理咨询,提升中小微企业管理水平 (一)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教培处、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二)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腾飞杯”管理升级活动。 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三)继续开展“2015年小微企业携手行动”。
五、 加强中小企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 (一)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二)继续深化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
(三)加强中小企业融资超市建设。
六、举办境内外系列对接活动,帮助小微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一)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走出去。 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二)组织5场以上产业对接会。 电子通信产业处 、消费品工业处、运行调节处
(三)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 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七、多措并举,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一)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推新办、法规处
(二)严格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 法规处
(三)完善企业负担投诉举报查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