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2019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主办单位:蓝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永州市建校、县人社局、蓝山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6个乡镇镇政府

活动时间:2019-07-31 09:00 AM ~ 2019-08-02 12:00 PM

活动状态:已结束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建筑工匠的从业水平,加强农村工匠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农民建房,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服务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蓝山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举办蓝山县2019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 2019年7月31日至8月2日,7 月31 日上午报到, 7月 31日下午至8月2日上午理论学习和结业考试;
二、培训地点
      蓝山县委党校二楼
三、培训对象
       工匠培训对象应为具有一定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农村建筑工匠,包括砌筑工、木工、架子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等建筑业技术工种。参加培训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60周岁(有特殊技能的传统工艺匠人可适当放宽);
       2、具有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的传统工艺匠人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
四、培训内容
       讲解建筑业相关职业基本技能、村镇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农房建造基本常识、建筑识图、建筑施工技术、农房建造质量与安全、农房建设质量通病与防治等
五、组织保障
       永州市建校:负责培训授课,包括师资力量的配置、培训课件制作、技能操作培训、实地参观教学、组织培训考试及阅卷和证书颁发等。
        县人社局、蓝山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培训组织,落实培训和实训场地,培训经费和食宿安排。
        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督促乡镇做好培训对象摸底,负责培训证书发放,建立农村建筑工匠信息数据库等。
        各乡镇镇政府:负责培训对象摸底,积极组织培训报名并做好联络协调工作,配合做好证书发放和农村建筑工匠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等。
五、其他
       1、培训方式:培训采取联合办学模式,由永州市建校、县人社局与县住建局联合办学,聘请具备培训师资资格的老师授课,以课堂讲解、实践操作和参观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建房基本知识进行讲解,并组织技能操作培训和实地参观学习。培训结束后组织结业考试,从省厅统一编制的题库中抽取试题进行书面测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经考试合格的,颁发《湖南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
       2、培训报名:根据各乡镇摸底情况,分批分期组织集中培训。各乡镇根据培训计划于每期培训前3天确定并上报培训人员名单,按要求组织培训对象填报《湖南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申请表》,报名时提交3张1寸同底彩色照片,其中《申请表》粘贴1张、2张用于办证(在照片反面注明乡镇和姓名)。各乡镇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培训对象按时报名并负责培训期间的联络管理。
       3、培训费用:培训人员培训费采取先交后补的方式,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乡镇联络员负责统一组织报名并配合做好培训期间学员管理工作。
       4、相关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8]78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筑业就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积极宣传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各乡镇积极组织有培训意愿、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报名参加建筑与工程类相关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县住建局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活动花絮